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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浙江省空氣質量改善“十四五”規劃》,詳情如下:
為持續改善“十四五”時期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深化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高水平建設新時代美麗浙江規劃綱要(2020-2035年)》《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形勢與挑戰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間,全省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高標準部署推進打贏藍天保衛戰,創新開展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全面推進能源、產業、運輸和用地四大結構調整優化和秋冬季攻堅、柴油貨車治理、工業爐窯整治、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和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五大專項行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1.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十三五”期間,全省超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2018年,在長三角等全國重點區域率先達到國家二級標準。2019年,設區城市首次全部消除重污染天氣。2020年,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43.2%,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93.3%,較2015年上升9.5個百分點,首次實現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全達標和重污染天氣全消除,6個設區城市和44個縣級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2.PM2.5和臭氧(O3)“雙控雙減”成效初顯。開展PM2.5和O3“雙控雙減”行動,聚焦環杭州灣和金衢盆地重點區域、VOCs治理重點領域、夏秋季重點時段,分區分時分類精準采取強化減排措施。推進VOCs和氮氧化物(NOx)協同控制,強化源頭削減、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過程管控,加強季節性O3污染應對,編制首份季節性VOCs強化減排措施正面清單,加強引導,大力推進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實施VOCs源頭替代“百萬”工程,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2020年,全省設區城市O3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8%,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9.4%。
3.四大結構持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推進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在全國率先完成煤電超低排放改造;強化煤炭總量控制,實現縣以上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覆蓋,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結構比例為39.8%,比2015年下降12.6個百分點;累計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2.5萬臺,淘汰關停高耗能發電機組72臺,淘汰煤氣發生爐474臺。產業結構持續調整,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完成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83家,淘汰工業行業落后和過剩產能涉及企業9503家,完成2.2萬家涉氣“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運輸結構不斷改善,集裝箱海鐵聯運、內河集裝箱吞吐量雙雙突破百萬標箱,累計淘汰老舊營運柴油貨車5.16萬輛,公交車和出租車清潔能源比例達80%,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42萬輛;基本實現京杭運河水系水上服務區岸電設施全覆蓋,累計建成岸電設施1101套。用地結構不斷優化,嚴格落實“7個100%”揚塵防控長效機制,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30.26%。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95%以上。累計完成788個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建成綠色礦山346家,完成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三年專項行動。
4.工業廢氣治理深入推進。制定發布工業涂裝、燃煤電廠、制鞋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和燃煤電廠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排放檢測技術規范,全面執行國家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積極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全省大型煤電機組和在用燃煤熱電鍋爐全面達到超低排放,開展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工業廢氣治理“十百千”工程,以石化、化工、包裝印刷等10個行業為重點,完成102個重點工業園區廢氣整治、3223個工業廢氣治理項目。開展工業爐窯排查治理,淘汰改造工業爐窯3321臺。全省371家石化和連續生產化工企業全面開展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
5.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不斷加強。積極建立覆蓋所有縣級以上城市的天、地、空一體的大氣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基本建成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網絡,實現城市環境空氣質量7天的預報能力。建成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171個,其中國控站47個、省控站106個、超級站3個、背景站2個、區域站11個、遙感站1個和移動站1個。基層大氣環境監測能力顯著增強。推進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逐步向工業園區、鄉鎮、農村延伸,累計建成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100個、鄉鎮站600多個、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和重要物流通道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41個。加強VOCs監測能力建設,11個設區市全部建成VOCs分析實驗室。建成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設備200余套,每年監測柴油車800萬輛次以上。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大力推進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強化大氣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以PM2.5和O3協同控制為主線,深化能源結構、產業結構、運輸結構調整優化,抓好VOCs和NOx協同治理,推進空氣質量改善取得新成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精準治氣。根據全省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分布實際,以環杭州灣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區域,結合不同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現狀、污染來源、工作基礎及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等,制定實施差異化的目標任務和針對性的治理措施,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成效...
三、目標指標
1.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到2025年,O3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全部達標,85%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2.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到2025年,完成國家下達的NOx、VOCs減排目標。
表1全省空氣質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